关于召开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
文章作者:泉州农村商业银行文章发布时间:2016年03月10日
各位股东:
根据《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规定,经研究决定召开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,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时间:2016年4月15日(星期五)14:00报到,14:30开会,会期半天。
二、会议地点:泉州酒店南馨楼三楼麒麟厅(地址: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2号)。
三、会议参加人员:
(一)全体股东、独立董事;
(二)泉州银监分局、省联社及泉州办事处特邀嘉宾;
(三)总行领导、各部、一级支行(总行营业部)负责人;
(四)我行聘请的见证律师。
四、会议内容:
(一)审议《泉州农商银行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及2016年工作计划》
(二)审议《泉州农商银行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及2016年工作思路》
(三)审议《泉州农商银行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》
(四)审议《泉州农商银行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》
(五)审议《泉州农商银行2015年度股金分红及转增股本方案》
(六)审议《泉州农商银行2016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方案》
(七)审议《泉州农商银行201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评价情况报告》
(八)审议《关于修订泉州农商银行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》
(九)审议《泉州农商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实施细则》
(十)审议《泉州农商银行独立董事履职管理实施细则》
(十一)审议《泉州农商银行监事履职评价实施细则》
(十二)听取《泉州农商银行2015年度董事会、监事会、高级管理层成员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》
五、其他事项:
(一)请全体股东于2016年4月10日前回复是否参加会议,可直接电话回复,或填写回执单以传真方式或信件方式送达。
(二)请参会人员于2016年4月15日14:00到达会议地点,出席本次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(身份证明、授权委托书等)。
(三)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,须携带身份证原件;受自然人股东委托出席的受托人,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(四)法人股东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、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出席会议。
(五)会议议程及会议文本内容如有变动,以会议召开当天公布的议案、文本为准。
六、会务联系人:
如对本次会议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委托的请与本次大会会务组联系。
联系人:钟远绍,联系电话:0595-22790018,13505918288;
蒋思思,联系电话:0595-22778509,13805906134;
李延莉,联系电话:0595-22790150,13559520725;
传真电话:0595-28229789,邮箱:13505918288@139.com,13805906134@139.com,13559520725@139.com。
地址:福建省泉州市东湖街800号
邮政编码:362000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授权委托书
2.回执单
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16年3月10日
附件1
授 权 委 托 书
委托人 先生(女士)作为泉州农商银行股东,兹全权委托 先生(女士)持合法的身份证明,以委托人名义出席泉州农商银行2015年度股东大会,并以委托人所持有的票权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,并代为签署一切书面材料,委托人均予以认可,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“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”结束。
委托人(签章):
签署日期: 年 月 日
受托人(签章):
受托人身份证号码:
受托人通讯地址:
受托人联系电话:
签署日期: 年 月 日
注:1.委托人系自然人股东,应由本人签名并加盖手印;
2.委托人系法人股东,应由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;
3.受托人应签名并加盖手印;
4.受托人需递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
附件2
回 执 单
泉州农商银行:
本人(公司)已收到《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》,特此回函确认参加本次会议。
联 系 人:
联系电话:
本人签名(或单位盖章):
年 月 日